像莫卿洋这种婊子,装模作样了这么多年,玩古早狗血套路给谁看呢?搞得好像自己有多喜欢林书桦一样,切,故作深情。
然而想到“故作深情”这四个字的时候陆兆烽心头却陡然一僵,他看着阳光慢慢从房角爬到医院,脑袋里却想的是林景那开怀大笑的样子。
是啊,故作深情给谁看呢?
陆兆烽也觉得自己挺可笑的。
没有谁离不开谁,陆兆烽一直都知道,也许三年、五年、十年,林景这个人就彻底从他脑袋里模糊了,消失了。
而自己能够最快安慰自己的方法,就是找一个和林景一样傻的男孩子谈恋爱,他相信自己不难找到,并且很快就可以治愈心头的那点不爽。
但人生中又有几个三年、五年、十年呢?
等到了真如自己以前和林景所说的,自己鸡巴硬度不够了,操不动人的时候,会不会去追悔,会不会去想念。
人生中有太多你足够后悔的事情,物质和身体是可以陪伴你走到人生的尽头,但唯有思想,唯有情感,可以折磨到你进入地底。
陆兆烽时常在想,自己到底爱不爱林景?
到底怎样才算爱?
是对莫那样,像普遍小情侣热恋期时的样子?像个舔狗一样天天舔他?好像他就是个真正的男友一样,把一切都捧到莫卿洋面前。
这就是所谓的爱吗?
如果是,那为何此刻又放下的如此彻底?
如果不是林书桦的出现,自己会和莫卿洋继续在一起吗?
怎么可能……
陆兆烽觉得挺可笑的,所谓爱,不过如此,原来对莫卿洋,也只不过是故作深情。
那到底哪儿才是他的归宿?
他此刻仿佛是个迷路的孩童一般,一时间不知道哪儿才是家。
脑海中渐渐浮出林景在厨房里做菜的背影,搞什么啊,玩糟糠之妻这一套吗?他深吸了口气,又渐渐想起了林景抱着他的腰,撒娇的样子。
好久,没看到他撒娇了。
脑海中的这段记忆,是什么时候?
是林景还在读本科,两人刚确认关系的时候,他带着林景回家,确认同居时,林景笑的那个样儿,就像条狗,憨乎乎的。
此时此刻想起来,竟发觉那一段时光才是人生中最美的时刻。
人到底要错过多少东西才能觉悟?
陆兆烽强硬地想让自己不往回头看,但他又怎么控制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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