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被抓,是在夜市的内衣摊上。她故技重施,偷偷拿了一件与自己尺码相彷的内衣,刚离开人群,就被摊主发现了。
杨星月丝毫不怂,她气势汹汹抬手指着摊主,噼头盖脸臭骂了一顿。
“偷尼玛偷啊!嘴巴放干净点儿,谁偷了?你哪只眼睛见我偷了?”
“这么多的人,转来转去随便一下就要碰到,你让我怎么给钱?”
“我出来是为了拿钱包。喏,看见没有。”
“几十块钱的东西,我是那种赖账不给的人吗?”
面对如此强硬的杨星月,摊主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虽说杨星月的确是离开人群,可她没走没跑,就是转过身而已。如果真是像她说的那样,从钱包里拿钞票,那自己还有可能错怪人家。
摊主心里仍有些不服气:“你手上拿着手机呢!为什么不直接扫码?”
杨星月自有她的一番道理:“我手机上没钱,我就喜欢用现金,不可以吗?而且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商家不得拒收现金……怎么,我用现金也不行了?”
摊主被怼的哑口无言。
这是杨星月的第一次胜利。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乃至以后更多。
类似的事情多了,经验就更加丰富。
杨星月开始不满足于只在夜市地摊上小打小闹,把目光转向大型商场。
她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神偷”,可以靠技术大富大贵。
实际上,她那点儿拙劣的动作很多人都看在眼里,尤其是每次挤在一块儿挑选货物的顾客。
摊主只是一个人,还要大声嚷嚷着招呼生意,自然不可能顾及到每一个人。
有好几次,杨星月都发现旁边有人用诧异的目光看着自己。
有男人,有女人,有老人,还有孩子……每当这种时候,她就瞬间变得尤其暴躁,用凶狠的目光死死瞪着对方。
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人们就这样退缩了。
反正被偷走的又不是我的东西。
反正这女的我不认识。
反正摆摊做生意的人应该都很有钱。
杨星月观察了很久,终于在美宝莲化妆品柜台顺走了一支眼线笔。
今天在金源商场,是她在这种场合的第四次作桉。
第一眼看到那串银手镯的时候,杨星月就觉得心跳速度加快————实在太漂亮的,这东西注定是属于我的。
于是她想也不想,装做试戴,上手以后,看着服务员转身偏移视角,立刻以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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