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风指了指不远处,一处嵌在山坳里的小高地,苦笑道,“我早说了是我家老爷子故意整我的,大部分田里的麦子都请了收割队来帮忙。那一块小田,机子上不去,只能手割。前两年我爸还会帮我一起弄弄,这两年,也开始推说自己腰腿不好,学会静静地在旁边观看我汗滴禾下土了。我还不能抗议,一抗议,他们就能说,那你赶紧娶婆娘生娃啊,娃娃长大了,不就有帮手了。我这心里的苦啊,只能干噎着,吞不下也说不出。”
唐盈盈哈哈笑道:“你爷爷治你,那真是相当有一套,只消三言两语,便让你毫无还手之力。”
程风扯了扯嘴角,无奈地说道:“何止是有一套,我家老爷子那都是成体系讲传承的。这块保留田,爷爷说是专门留给子孙们的教育田,劳动出真知,只教一个道理,就是要懂得脚踏实地。”
“哦?怎么教?”唐盈盈很感兴趣地问道。
程风想了想,伸手指了指眼前一望无边的麦田,用随手从旁边的麦杆上薅下一串麦穗,伸到唐盈盈鼻子下,说道:“庄稼人的道理,都是在千百年的劳作中总结出来的。你闻一闻,这麦子香吧,等把这些麦子变成锅里的米面馍馍,那就更香了。可该怎么办你,你喊它、打它,他们都不会理你,更不会长出脚来自己走到家里去。所以呀,你唯一能指望的就是自己这双手,一颗一颗、一把一把地将这些成山成谷的麦子们都给割下来。具体怎么割呢?我给您示范一下,”他用手抓住麦杆,镰刀挥了上去,动作很熟练,从右往左,半分钟就完成了十几次,新割下来的麦秆在旁边垒成了小小的几摞,“你看,我刚才把这个动作做了十几次,前进了多少?半步都不到。一步一个脚印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要踏实。这个道理,我爷爷从我六岁就开始教,告诉我自己脚下的每一步都必须是踏踏实实走出去的。现在我二十多岁了,他还在反复强调这个,其实也就是怕我冒进,被城市中的虚浮繁华迷住了眼。而我呢,每年也都在对他进行反教育,爷啊,你别想多了,诱惑也是有成本的,也是有所图的。而城市里的纸醉钱迷根本就看不上我,从来找都没找过我,哪里谈得上什么诱惑呀。”
唐盈盈从小生长在城市里,对于田间劳作的辛苦是没有任何概念的。如今看着眼前茫茫一片的麦田,心中暗暗估算了一番劳动量,竟半句话也说不出来。正想感慨几句,转眼却见程风正胡说八道得来劲,惹得她又笑出来,“这可不好说,昨天没来,今天没来,说不定明天就看上你了,诱惑就来了。”
“赶紧的,快点吧,等不及了。我这二十多年的割麦子教育练就了钢铁一般的意识,绝对值得一场花天酒地、被钞票砸地天翻地覆的诱惑体验。”程风咧开嘴说道,又用力地往胸口狠狠地拍了几下。
康俊没有理会他们两人的鬼扯,一边走一边对程风说:“去你的田看看吧。你来带路。”
“好,”程风一口答应,刚走出几步,忽地又想起,“主任,要不还先去我家里坐坐吧,我都安排好了,准备了一些新鲜的水果正好给你们消消暑。”
“你还真有时间磨蹭,我没做过农活,但也知道农忙抢收也就是三五日的功夫最要紧,这几天不把地里成熟了的麦子收下来。等出现倒伏了,或是遇到雨水了,那就抢都抢不上了。”康俊笑眯眯地说。
“您这说话的样子跟农业专家那是一模一样,要不然我这几天怎么没日没夜地干活呢,腰都快伸不直了。不过忙是忙,却也没有把客人往田里带的道理啊。”程风笑嘻嘻地说。
“那就别把我们当客人。这次来我正好也想试试收麦子的体验,走吧,看上去并不太难,我来帮你收割。”康俊一面将他那条面料优良的休闲裤裤腿往上叠,一面向四周伸长胳膊和腿,露出白皙得跟奶油一样的肌肤,颇有要大展身手的味道。
程风愣在了当场,手里的镰刀没抓稳,哐当一声,一头便砸在了地上。他侧头悄声问唐盈盈,“刚才主任说什么?我没听错吧,他说他来要帮我收麦子?”
唐盈盈的惊讶也丝毫不逊于程风,于面上却是更为稳重,勉强点了点头,说,“他大概是打算当作一项农家乐的体验活动了。”
程风的手掌捂着了脸,迟疑的目光投在了康俊完全算不上粗壮的胳膊上,无奈地问:“那……他下过田吗?”
唐盈盈冷冷笑了两声,看着康俊正在扭动脖子做着热身运动,坚定地回答道:“我就没见过他出过汗。”
田垄上混着浅黄深黄色的沙土,滟滟阳光到了这个时候,也往西边偏下了半个头。不远处一颗枝叶繁盛的大树在地上投下了一片不大的阴影,给唐盈盈提供了纳凉歇息的地方。其实,她也不是一直都坐在这里。刚开始,在康俊的鼓励下,也曾尝试地去割了几把麦子,但也就不到半小时吧,阳光的暴晒让她出现了中暑的迹象,金色的麦田和金色的阳光在眼前相互重叠,上面还点缀了无数灿灿发光的金星。
唐盈盈被程风和康俊架到旁边,灌了一些的水之后,两人便嘱咐她必须好好休息。休息了半天,唐盈盈才缓过劲来。她此前从未想到自己一米六几的身高,平时能吃能跑能熬夜,居然一回归自然就成了彻底的弱鸡。当然,她也从未想过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收割动作,居然能这么累人。无数次的弯腰、割倒麦秆,每一个动作都靠自己的关节和肌肉做支点,没几下就疼痛得令人想哭出来。
她开始不怀好意地打量康俊,他显然也是没干过农活的,一开始连刀怎么握都不会,两只手配合得极不协调,就像刚学会走路的小孩,每一个动作都踉踉跄跄,让人拎着心。不过他适应得很快,虽然留在身后的麦茬仍然像被狗啃过的一样,但动作明显已经流畅了很多,速度也快了起来。唐盈盈便开始在心里给他倒计时,企盼康俊赶紧体力不支,好上田来陪她一起丢脸、一起纳凉。可倒计时越来越长,等了一个小时,又过了一个小时,那个看起来似乎并没有比自己强壮很多的男人居然还在一次一次地弯腰,一步一步地前进,身上那件浅色的高尔夫球衫被汗湿透了几层,沾上了土,沾上了麦穗的残叶,下摆有一部分被他扎进了裤子里,完全颠覆了平时温文尔雅的精英打扮。目光追随的久了,唐盈盈最初不怀好意的心思不知不觉地便淡了下去。在橙黄色的天色里,康俊的身影融进了同色系的麦田里,模模糊糊剩下一个不太清晰的轮廓,与此相对应的,是唐盈盈唇角边愈加清晰的笑意。
她不再看田里劳作的人,微微阖上眼,地上的沙土覆在了光着的脚背上,给肌肤带来了一种神奇的摩擦触觉。风从东边缓缓吹来,卷着草木特有的气息,似有细细声响藏在里面,可真侧耳去分辨时,却又什么也听不真切。唐盈盈从未有过在乡间生活的经历,甚至自她的父亲、祖父辈也早早就进了城,可若再往前呢?她的曾祖父、曾曾曾祖父总有人是面向着土地、靠着天时为生的。对土地的热爱,像是早已融进了她的血液里,以前从未觉得,可现在,当她双脚踏在土地上时,竟得到了一种无法言语的心安。
?第九十章 夜纳凉(上)
晚霞初起的时候,三个饥肠辘辘的人终于把那亩田拾掇得差不多了,慢慢走回了程风家里吃晚饭。
程风的父亲师专毕业后一直在隔壁村做代课老师,直到程风小学快毕业了才顶上了县中学的正式编制,举家搬到了县里。母亲原本是镇卫生所的赤脚大夫,后来下海做生意,赚了一些钱,在渭南和澄城都买了房。程风的童年是跟着爷爷奶奶在乡间地头长大的,一手抓课本、一手去河里抓鱼,七八岁的时候,一把木制皮枪插在裤腰上出门,回来就能用绳子拎一串麻雀,生活过得好不惬意。中学开始被父亲提在眼皮子底下念书,满腹牢骚,一有机会就往爷爷奶奶家跑,典型的隔代亲。后来,考上了外地的大学,父母毫无准备地就觉得自己变成了空巢老人,爷爷奶奶见不着这个生活活泼的大孙子在跟前,更是思念得很。便换成了程风父亲隔三差五地往老宅子跑,陪爷爷奶奶干干活,主要开始陪着聊聊天。
南秀村有程和沈两个姓,自宋代起就在这里定居,各自有自己的宗庙祠堂。程风爷爷在程家算是最长的一辈人了,老宅在村子东头,品字型的结构,北面的屋子待客用,东面和西面各有几间房子可住人,中间围着一个百来平方的院子。里里外外收拾得很整齐,一口颇有些年头的深井,一颗柿子树,几只肥瘦不均的土狗横七竖八地躺着,是典型的农家院落。
餐桌就摆在院子中央,主食是当地的特色美食麦子泡。做法很简单,在煮猪下水的汤水里丢下新收上来的大麦籽,放上大油辣子,又加入一些豆腐、木耳、丸子、猪血等配菜,撒上香菜,香喷喷,热腾腾的一大碗,虽然做法简单粗鄙,但一粒粒的麦子极有嚼劲,一碗落肚就是一肚子饱满的幸福感。
程风爷爷招待贵客的重器是自己酿制的稠酒,给康俊和唐盈盈斟了一碗。唐盈盈浅浅尝了尝,入口竟是甜甜的,一点也不呛鼻,倒有几分像是南方的酒醪。也是因为这酒好喝,唐盈盈便偷偷去看传说中固执又厉害的程风爷爷。倒不像原先自己想象中那般严肃,反而脸圆圆的,说起话来还有些小絮叨,看上去很有几分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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