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失忆了,他也一如既往地在意她,在意到不能忍受其他人玷污自己的珍宝。
所以这个法子看似冒险,但其实一开始就注定了乔沅会赢。
因为她早已拥有了世间最大的权柄,这是他早早就亲自送到她手中的。
眼前的这只大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但因为肤色黝黑,掌心积累着陈年累月的细小疤痕,如今又添新的伤口,实在说不上是一只好看的手。
但这只手为美人打造了一个温房,让娇花可以只管绽放,不必担心旁人邪觊。
乔沅一时有些失神,没有动作,嫩如青葱的手指乖乖地搭在那只布满伤口的大手上。
黑与白,娇嫩与粗糙,放在一起,产生了一中惊心动魄的视角冲突。
酥酥麻麻的感觉从两手相贴的部分传来,由四肢传向心脏。
大壮喉头一动,抑制住收拢五指包住那只小手的冲动,压着嗓子问:“夫人,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虽然没有让孙越的奸计达成,但不过是换了个人选,把孙越换成自己罢了。
但夫人却好像不怪他,不追究他以下犯上,还让他做了侍卫。
胸膛热热涨涨的,大壮不知不觉靠得越来越近,近到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
乔沅回过神来,脸颊被他呼出的气息染红,漂亮得像三月枝头的初桃。
见大壮似乎执意要一个答案,小美人只好哄一哄脑子有点问题的相公,支支吾吾道:
“你……你长得比孙越好看。”
要是外面的人听了,一定会觉得惊讶。
上京审美偏向文雅,如果是其他人来选,更容易接受斯文的孙越,而不是一脸凶性的大壮。
但现在站在这里的是男人的小媳妇儿,于是理所当然地天平斜了,打心眼儿里觉得他更好看。
心上像是被一根羽毛轻轻划过。
大壮垂下眼眸,害羞地想,夫人才是最好看的,任何人都比不过。
*
既然小世子也过来了,那丫鬟自然要把小世子的一应用品都带过来,加上本来要给大壮带的衣裳,杂七杂八的堆满了一个箱笼。
乔沅上午去了一趟乔府,身子有些累,让人先把箱笼放她屋里,用了午膳,便带着小崽崽午憩。
丫鬟们也休息去了,整个庄子都安静下来。
午后时光清闲,屋里窗户开着,微风从外头飘进来,驱散一丝热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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