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小镇上的干部,亦是过着清贫的生活。
部队也好不到哪里去,比几十年后的待遇肯定是要差许多,毕竟国力差距摆在这里。
“小夏,你去赶集回来啊?又买了这么多的东西啊。”
王华华从院子里看到陆夏提了一堆东西回来,不管看多少次都忍不住惊叹。
陆夏这日子过得也太好了,自从他们来了之后,每天晚饭的时候都能闻到霸道的香味。
难怪严以钧这样优秀的年轻人会喜欢陆夏,不仅能挣钱,家里的活还干得这么利索。
孩子也教得特别好,陆满满不仅长得漂亮还非常乖巧有礼貌,小小年纪就会乐器、背诗、算术等等。
而且陆满满竟然还会说英语!
这人比人气死人,看看她的孩子,一个比一个不省心,那考试成绩能把人给活活气死。
可她又没文化,孩子爸每天忙得不见人影,想上心也没法子。
陆夏朝着她笑道:“家里一个比一个能吃,平常小镇又没什么东西卖的,趁着赶集的时候多买一点。”
小镇并不大,一条街就基本走完了。
平常只有供销社卖肉啊菜的,种类还少,很多还需要票。
但是到了赶集的时候,各个地方的农民都会涌入小镇,小摊贩也会出来摆摊,非常的热闹。
赶集日每五天一次,陆夏一到这个时候,就带着陆海霞大买特买。
严以钧往往在这个时候是最忙碌的,因此不能指望他。
这里农产品价格都比较低,比省城便宜不少,这里又盛产水果,什么桃子、葡萄、香蕉等等,陆夏每天吃水果都快吃饱了,还不花什么钱。
不过这里的工业品就要比外头贵,可陆夏又不会在这里买那些东西,因此觉得这里的物价非常感人。
“小严真是有福了。”
陆夏笑笑没接话,转移话题道:
“嫂子,我今天要做炸薯条,一会你家两个孩子回来,记得让他们过来玩。”
陆夏现在很清闲,时不时就搞一些花样。
王华华给了陆夏很多土豆,陆夏就想着用来制作炸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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