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有跟身边的人说过我写的是那本小说,不知道大家会不会有这种想法,那就是感觉自己写的东西一旦让熟悉的人知道了,有些……
社死。
反正那一刻,我的心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本来我还只是悲戚,想哭,那一刻,我想死。
原来,我身边的朋友们,早就偷偷的找到了我写的那些玩意,仅剩的几十个追读中,还有他们的贡献,一时间,我有些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早点完结吧,你想要全职,你想要追梦,那么需要的就是爆款,而不是所谓的坚持。
坚持也能出爆款,但显然你的实力还是算了吧。
我一个朋友很赤裸裸的这么说。
其他的朋友都让他闭嘴,但委婉的意思也无非就是让我下一本。
他们是没有包袱的。
毕竟,他们没有过对你们的承诺。
但很有道理不是吗?这本书写了两年,越写越差,再写下去,最终只是让你们也跟着失望。
如果是别的作者,可能两年早就经历了五六次失败的切书,写出一本好书了吧。
他们说的很有道理。
编辑的放弃也让我有些动摇。
我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还欠着绯秋秋人二十章,哦……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还有四千字需要熬夜码完,今天的原神还没登陆,每日任务还没做。
说起原神,我忽然看了眼书友群里一位书友再发她已经把钓鱼商店搬空的事情……我想了想我的账号,哦,钓鱼系统啊……我任务还没接呢。
宝箱没找,神瞳没找。
要不……丢个代练吧。
我是一个游戏爱好者,但仔细想想,我的lol每个月买门票,然后找人肝,四百多个皮肤每月花钱供着让别人玩。
振刀买了,冲了不少钱,那个账号也是我朋友再玩,让他给我肝战令,我每天唯一的作用就是给对方发将军令。
今天,白天一天公司里的同事们都在吐槽哈利波特,我带的那个实习生还笑着问我是哪个学院,我毫不犹豫的说我是斯莱特林——
我没心情跟他们讨论了,因为我游戏都没下。
我没去尝试,我告诉自己网易游戏肯定不好玩,哪怕振刀也是网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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