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奸诈,当然狡猾,他不但奸诈狡猾,他甚至还有很多的坏毛病。
他知道黄皓在外面有一间十分豪华的宅子,那是董允都没有查出来的存在,那是他通过一个商贾买到了的大宅子。
从一开始就不是他的名字,和他似乎就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那就是他的。
因为黄皓这个名字,就是最好的凭证,没有人敢和他说废话。
若是让董允知道这件事情,黄皓剩下那半条命都保不住,这是韩龙告诉刘禅之后,刘禅为他压下来的。
他不仅如此,他还粗鄙。
什么蔡邕的草书,钟元常的手书,甚至于什么兵法什么孤本,他是一概不知,他曾经甚至连字他都不认得。
这还是刘禅需要他的时候,他才学会写字。
他这一辈子最喜欢的就是金瓜子,他说那玩意漂亮。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在自己前去汉中的时候,他蹲在了成都城门口蹲了足足的大半年。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自己数次遇到危险,都是他最先顶在了自己的面前。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自己说了一句你得识字,得帮朕处理点私密的事情,他半个月点灯熬油差点将自己的眼睛弄瞎了,学会了一手算是看得过眼的小字。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在自己遇到危险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扑杀出来,用自己的性命,给刘禅逃命的机会。
刘禅知道这是为什么。
因为黄皓说过,这天底下,谁都可能背叛皇帝,但是他不会。
因为他不是傻子,他的一切都是因为刘禅,只有刘禅在,刘禅高兴,他才会更好。
他不知道什么王朝霸业,不知道什么贤良昏聩,他就知道刘禅想要什么他就干什么。
刘禅若是想要权利,他就去和朝臣们争权夺利,刘禅若是想要享受,他就去满天下的搜寻美女和玩物。
刘禅若是想要上阵杀敌,他会冲在刘禅的前面。
因为他不知道对错,刘禅的话,就是他的方向。
可是如今这个成天在即眼前晃悠,晃悠了十几二十年的老东西,就这么躺在自己的面前。
刘禅应该感觉到悲伤,但是他就是流不出什么眼泪来。
突然他发现,自己也是一个即将年过半百的老东西了,或许黄皓的今日就是他的明天。
“老家伙,你说朕还能够坚持到那天下一统之时么?“
刘禅最后只说了这么一句话,也只能够说出这么一句话。
他是皇帝,他不能为了一个宦官,浪费太多的时间,他在这里呆的时间久了,在某些人眼中,那就是在浪费时间。
明日他的各种谣言,就会传的遍地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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