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负责帮忙收取物业费,再用物业费帮助有需要的人。
物业公司的性质,其实和那些服务员是一样的。
有谁会吧自己的性命交给服务员吗?
当初物业公司成立的时候,获得了杀人的权利吗?
这个问题提出来之后,百姓们陷入到了大讨论当中。
为了避嫌,首领下令,所有物业人员不得下场讨论,要让百姓们自己商量出一个结果来。
起初的时候,百姓们认为,物业公司确实没有杀人的权利,要求把年轻人释放了。
但是这个提议也不现实。如果今天把年轻人释放了,那么明天有人杀了人呢?
除此之外,还有人找出来了很多资料。
因为年轻人偷走了金库中的能量和金子,导致一些本该得到救助的人,在饥寒交迫中死去了。
也就是说,这些年轻人,害死了不少人。
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惩罚坏人的权利,那老百姓是不是需要一个地方,可以伸张正义呢?
如果这些年轻人死的冤枉,那么被他杀死的人,是不是死的更冤枉?
如果不惩治这些年轻人,死者的家属会不会报仇?
那样的话,人间岂不是回到没有秩序的丛林社会了?
最后,经过十天的大讨论之后,老百姓决定。赋予物业公司保护百姓的权利。
要保护百姓,首先要有杀敌的能力。
而凡是伤害百姓的人,就成了大家的敌人。
于是,物业公司可以尽情的处决年轻人了。
因为,当年轻人偷取金库的那一刹那,他们就是敌人了。敌人,物业当然要尽职尽责的消灭了。
紧接着,有人又提出来了一个问题。
这问题说:现在大家已经知道了。人死了以后,会变成鬼魂,那么行刑的时候,是只消灭肉体呢?还是把鬼魂都消灭呢?
这个问题提出来之后,引发了更为广泛的讨论。
有人认为,古往今来,都是只消灭肉身,现在忽然又要消灭魂魄了。这对这些年轻人来说是不是太苛刻了?虽然这些人确实有罪,但是他们的罪过,大到要用古往今来最严重的惩罚的程度了吗?
这些人的说法,倒也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但是有很多人表示,古代的时候,天地间的能量没有这么充足,人死之后,不一定会成为鬼魂,因此只杀肉身,不杀鬼魂。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人人都知道,人死之后,百分之百都会成为鬼,因为能量太过充足的缘故,甚至可以想活着的时候一样,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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