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打感情牌的,有着直接出高价的,林初月都没有应下,她打算先搁着,再考量考量。
到最后,也只留下能与她签订字据,不会坐地起价的人。
最后还剩余的一部分,林初月打算留着赈灾。虽算不得太多,但多少能够缓和一下他们这附近几个县的问题。
林初月听闻了不少消息,说是因为买不到米粮,这附近的几个县有很多百姓已经吃不上饭,饿的没有办法。
因着蝗灾的原因,官府的存粮已经几乎要调用干净了,虽说解决了不少百姓的温饱,但仍有一小部分的问题没能得到解决,再等着官粮的调度,也没有这样快。
林初月这时候先出手,再等官粮过来,正好衔接上,多少可以保证一部分百姓不用挨饿。
她也不是全然做慈善,没有一点好处。
她这米粮铺子,在接手初期就设立了招牌。
原本就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粮”作为招牌。但林初月接手后,直接把招牌换成“丰足”。意为丰收富足。
这招牌,符合米粮店的定位,对于她之后想要改成绣铺的招牌,又或者是经营其他东西,都不会有太深的隔阂。
总归这寓意是好的。
为了加深印象,林初月把他们给客人用来装米粮,布袋口上缝了“丰足”二字。不止如此,就算不用布袋,只需要用油纸的那些客人,他们也会发现油纸的底下正中央处,写着“丰足”。
这已经实行了快要有两个月。
渐渐的,老客、新客都熟悉了他们的招牌。
这次赈灾,林初月就是要把他们的招牌打的响亮,至少,要让于安城里里外外的人都知道,他们“丰足”是有信誉,有度量,有名声的好招牌。
计划好了,那下一步便是实施。
要林初月自己请人去邻县赈灾,这多少有些难,首先她这一下子不一定叫得来人,其次,多少也是一笔不小的花销。
那这样不如和邻县的知县大人联系,让他帮忙。她这举措,既能帮知县大人解决一时的难题,又能给自己带来名声。
何乐不为?
第53章 子母品牌 有人用我的名义做……
和邻县的知县大人商量赈灾的事情, 起初进行的并不太顺利。
原因无他,林初月这副外表实在不具有可信度,年纪小, 还是姑娘家, 才刚刚及笄不久,谁又能想到, 她是于安城里最大米粮铺子的老板呢?
反正丰和县的知县大人是不大相信。
林初月初次上门说明这件事情, 知县还以为她是那铺子老板的丫鬟, 心里还觉得这铺子老板做事实在不诚心,居然只让个丫鬟上来。
可说到后面,林初月言明自己的身份, 丰和县知县又觉得这姑娘实在是神志不清,居然在这蝗灾肆虐的要紧关头, 来他这县衙开这种玩笑,打算让衙役把她打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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