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达姆嘲讽道。是的,他是对着维拉杜安说了一句——类似于叛徒之类的话,他又不是第一次这么说了,以往也没见这狗东西那么疯地扑上来打他,这不是做贼心虚是什么?
“您知道,”阿达姆挣扎着站起来:“我在看人这方面可很有天赋的……比如谁能当忠犬,谁是条——死心不改的恶犬!”
“劳驾,”法尔法代说:“你看人的方法就是把人比作狗?”
“这不重要,你意会一下嘛,殿下。”他说,抬起手,指向了维拉杜安:“不如问问他在心虚什么呢?趁领主还在,你还是早点坦白——”
在邀请库尔库玛喝点什么的时候,侍从也顺便给法尔法代泡了一杯茶,不过,由于忧虑,他一只没碰过他的那杯茶。
此刻,那杯子重新回到了他的手中,可能是为了掩饰心境,也可能是为了平复情绪。
阿达姆站在法尔法代身后,他其实没听维拉杜安在讲什么,实在带着漫不经心的情感,重新点燃的烛火里,恍惚间,好像杵在那讲陈芝麻烂谷子故事的不是维拉杜安,而是他自己——
作者有话说:法尔法:服了,给你来看一圈就给你看明白了
库尔库:所以这是什么,你想的?
法尔法:动员群众……反正你也不懂,你哪年把你的军队剥削改了再说吧(我抄的
第175章 英雄和恶鬼
你是罪恶的吗?
有人贴着他的耳廓问,仔细深究来,到底有没有人,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对着他说过这句话,他已经完全记不清了。在流动的云所带来的、忽明忽暗的天色下,天空明媚得让人心生绝望,烈日当头,连飞鸟都寻不见一只,他和同伴们从田地里走回家,踩着皲裂的大地,像一道贯穿的伤口,却没有雨水来使之愈合。
“你还不走?”同伴停下脚步问他。
“这不是在走着吗?”
“放屁,你都快落后边去了。”
“好吧!我这就来!”他说,其实他想等一起来的人走了,自己去兜点野果,他视力好,老远就看到了被绿叶叠在身后的梨。这鬼天气,晒得人个个黝黑,晒得草木不得安宁。
但他最终没能避开同伴,打到那两个野果,大老远的,他们听到了一阵哒哒声,听上去像骑兵队的声音,其实也没差。他们两个赶紧往旁边躲开,没多久,道路的尽头就出现了骑着马的人。
从一个,到两个,再到一群,逆着烈日,看不清脸,但这其实无关紧要。在别处见不到的马,在这里就不稀罕了。这里——昂多里茨,有时候也叫萨瓦,可能还有人喜欢叫别的什么,而没有任何人愿意听从本地居民的意见,喊这里为“福斯诺”。
他的姐夫老说,我们福斯诺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
当然,他的姐夫年纪挺大的,几乎可以给他当父亲,他在爹娘死后,没什么好的去除,只能过来投奔早就出嫁的长姊——虽然多一张嘴,但起码也多了一个半大的小子帮忙干活,而他算是家里难得能帮忙顶梁的,至于那些外甥——也不知道这家人是触怒了哪方神圣,在穷乏的日子里不停地下崽,那些崽子又不停地因为意外死去。
可所有人都见怪不怪,谁家没夭折过一两个小孩呢?甚至都没人来就这事劝慰两句,想听安慰?好吧,你得走上好几里远的路,到镇子上,把硬币捐进箱子,才能得到一两句僧侣的开导。
他们家中现在只有两个半大的孩子,五岁和三岁,还做不成活,所有一切都得他和姐夫顶上。
即使是这样,他,阿达姆,也还是持有一份乐观精神,他舔了舔嘴唇,指着过境的军队,说道:“总有一天,我也能骑上那个。”
“你?”同伴转过头打量了他一眼,嗤笑道:“放屁。你说说看,你要怎么骑?”
“我能给他们驯马。”
等骑兵们走后,他们才敢慢吞吞地回到主干道上,他眉飞色舞:“我姐夫的兄弟,是个马倌,我能去和他学这个,瞧好了吧……瞧好了!”
在将他介绍过去时,姐夫拍着他单薄的肩膀,说道,这是个混不吝的小子……简直魔王在世!你收下他,准没错。
胆子大吗?
他九岁就敢去偷蜂蜜补贴家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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