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了,吴国可不能消失,至少也要等到十年后,他是冷血无情枉顾兄弟情谊的人吗!
——七年前被刘越提拔的年轻随行史官,如今成了三十出头的老资格,他的文笔进步了一大截,唯一不变的还是满腔热血。
因为天子的重视,没有同僚敢为难他,便是最为年长的太史令也对他客客气气的,多年来不知官场险恶,故而性格依旧保留着纯真。
在他看来,陛下友爱兄弟,品行无可指摘,尤其是对吴王一家,陛下是何等地关爱痴傻堂兄与年幼堂侄呀。
这些都被他唰唰记录册,因为感情丰沛,文字显得特别有感染力。
刘越不知道史官是怎么记录他的,他也不能强行翻阅,否则便是意图纂改,实乃暴君所为。只需在必要的场合,维持一下人设包袱就好,他早就得心应手,业务熟练得不得了。
当下,晒盐的收入在他脑海绕了一圈,刘越强硬地给董安国师徒塞钱。
花不完,实在花不完!
……
“陛下,这——”董安国结巴了。
他的视线,在天子称不上华丽的腰饰上扫过,很快收了回来,慢慢地眼角湿润了。
陈买亦然,他悄悄盯着刘越所穿的素色长靴,很快收回眼帘,心里极不是滋味。
陛下七年如一日,像民间所传的那样,生活简朴至极,毫不奢靡……陛下的私库又是资助孤儿孤女,又是给他们拨钱,拨完燕国给代国,拨完农家给墨家,如今又剩多少呢?
他攥紧了双拳,深深看了眼面前的种子。
绝不能辜负陛下的期望,否则他陈买,也就无颜于世间了。
刘越:“?”
刘越觉得师徒俩的目光怪渗人的,他顿了顿,低头看向腰和鞋。
腰带上什么也没有,只垂着一块玉,还是价值连城的暖玉——这是母后送给他的生辰礼物,必须好好挂着,至于为什么不挂其他饰品,他嫌重。
小时候装牛肉干的香囊,早就功成退休了,如今好好放在寝殿里。至于长靴,虽然看着朴素,布料却是极为轻盈,价值也不低。
之所以偏爱这双,是因为练武方便,否则双脚像拴了秤砣,再精致也无用。
华丽的衣饰,刘越不是没有,他参加大朝会的冕服,还有宴会所穿的衣服,随着他的长大越发巧夺天工,只不过平日更喜欢穿轻便的常服而已。
故而他实在不明白董安国和陈买在想什么:“……”
难不成穿反了?
他瞅了靴子几眼,好像没有。
刘越放下心,抬起头笑道:“好了,董卿陈卿快离宫吧,培育种子是一项大工程。”
师徒俩连忙肃清思绪,齐齐下拜:“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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