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枝是一个世代聚居在南方云梦泽,名叫九凤的同族献给重明的。他虽然不大乐意搭理那些八竿子打不着但还要上赶着攀亲戚的趋炎附势者,但焚枝属实是一杆好枪,枪刃锋锐,轻重适宜,外观也讨喜,称得上“枪中美人”,他也就留在了身边。
九凤的使者着一袭白衣,面上都扣着一副面具,唯有一人例外,着了一袭绯衣。重明毫无顾忌地上下打量着他们,问:“覆面拜见昆仑神将,不合礼数吧?”
“回明尊。”绯衣的使者微微躬身,话音柔和却不谄媚,“在云梦泽,此面谓之‘傩’,是云梦一地娱神的习俗。我们九个着盛装前来拜谒,正是为了向明尊送上云梦黎民的崇敬与信仰。”
说着,他呈上一个长匣,打开匣子精巧的锁,展示置于其中的长枪。见重明金瞳一亮,爱不释手地摩挲着枪身的凤纹,使者便知此事已成,长舒了一口气。
也许是沾染神界灵力已久,此枪渐渐有了灵性,脾气秉性跟重明如出一辙。五千斤重的枪,若是落在它看不上的人手中,即使对方是诸天大能,也动不得分毫;若是落在合它眼缘的人手上,便会依对方的身形体量变化,小孩子也能舞得虎虎生风。
现在,它就乖顺地趴在归诩的膝头,任凭他摆弄。
静夜中,重明把头和长颈搭在归诩的小臂上,仰头看着他。
“你的新羽快要长出来了。”归诩说,“有点扎手。”
“有吗?”重明又在他手腕处蹭了蹭,“确实,痒痒的。”
重明忽然想起来,他的一身战甲就是羽毛所化,如果没有羽毛,那跟□□有什么区别?
他顿时一个激灵,钻进被褥里,说什么也不肯出来了。
归诩哑然失笑,将焚枝轻轻立在床头,吹灭了烛火。
为了报答归诩的恩情,重明渐渐能行动后,从山中捡来一根枝条,用自己的鸟喙雕琢着,打造成一根简陋的发簪,送给了归诩。
然而,据重明观察,归诩并不如他自述的那般不问世事。时常有飞雁急报送入天婺山中,或是专人快马疾驰拜谒归诩,那些来找他的人均是身着华服,一看便知是人世的官员。归诩大多时候会与他们促膝长谈,指点一二;倘若无暇,归诩便会将见地篆刻在骨片上,交给对方。那些官员往往会带来大量财宝赠予归诩,但无一例外都被归诩婉拒。
“他们来找你做什么?”
“山下战燹不断,妖魔横行,如今的人主陶唐氏有心救万民于水火,所以广求天下贤能。”
“这个陶唐氏,怎么一个问题到处问啊?”重明冷哼一声,“他先前就派人问过母亲,母亲不肯告诉他,还是我心善,点拨了他一番。”
“人间种种,终究是人自己的事,自然不可盲从神意。”归诩话音略冷。
可惜重明看不懂眼色,接着问:“既然他如此看重你,你何不出山助他安定天下呢?说不定还能捞个一官半职当当,岂不美哉?”
“我与他们也非同道中人。”归诩摇摇头,“我天性不喜喧闹争夺,朝堂沉浮非我所欲,有山中虫鸟低鸣相伴足矣。”
“你这人真奇怪。多少人一生思虑营营都求之不得,现在把功名利禄捧到你眼前,你反倒弃之如敝屣。”重明心直口快。
归诩坦然道:“我只是我,自有我的路要走,无需效法他人。”
“嗯,对。”重明无望地仰倒,“所以,咱们什么时候能改善一下伙食,也不能每天都是野菜白粥啊,你不馋肉吗?”
一向只进琼膏的神鸟,面对一众修行之人的粗茶淡饭,除了叹息再无话可说。偏偏那些弟子有眼不识泰山,只把自己吃剩下的泔水丢给重明,连汤带水地洒在重明长了一半的彩羽上,惊得他急忙拍打翅膀,一下窜上了房檐。
“呀,你会飞了?”
房檐下是他们嘻嘻哈哈的嬉笑声。重明看着自己沾上污秽的羽毛,嫌恶地抖一抖,实在欲哭无泪。
“好想回家啊,母亲。”他金色的瞳孔泛起泪光,“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乱说话了,你接我回家好不好?”
可总这么饿着也不行,进食于他而言虽不必要,却是伤势恢复的最快途径。归诩习惯辟谷,只服药食,重明品来则味同嚼蜡。终于,再也忍受不了的重明趁着午后所有人都出门劳作的时机,偷偷溜出归诩的居所,打算自行打猎,给自己添点荤腥。
有些鸟儿是关不住的,即便短暂地尝到了被豢养的甜头,重新回到广阔天地中,也还是会记起翱翔云顶的无拘无束。重明的羽毛还没长齐,在林间滑翔扑腾得却是极为欢快。
直到一支插着白羽的箭矢插在他爪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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