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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冥王X袁云雁 他早已记不得,自己原被……(第1页)

冥界的体系与其他五界都很不相同。

在道界,往往是仙根最卓越、最有威望之人被推上至尊之位,奉为“道尊”。

在魔界,崇尚绝对力量,谁能让众魔族之人臣服,谁就能成为魔尊,否则即便占据魔尊之位不过朝夕也可能会被人篡杀缴位。

而在冥界,那些在凡界做了十恶不赦的荒唐事的人死后,来到冥界,便会被丢进刀山火海的炼狱之地,每一刻都受蚀骨折磨。

炼狱之地的恶鬼们自相残杀,最后只存活一人,而这个幸存者便会被赋予冥王力量。

说是“幸存”,实则是最最不幸之事。

冥王会喝下忘却凡尘往事的孟婆汤药,割裂七情六欲,断绝前世记忆,就连自己的性命都不记得,只知“冥王”二字。

被禁于那阴冷之地,周遭都是游魂恶鬼,生生世世,永生永世,永远也无法得到超度。

千万年过去,冥王的性子早被无穷无尽的光阴消磨殆尽,甚至还能称得上一句“脾气不错”。

早已记不清前世的自己是如何狠戾残暴,十恶不赦至此。

也早已记不得,自己原被叫作南潇轻。

儒雅至此的名字,却曾经成了多少人心中的噩梦,又沾着多少人的鲜血。

南潇轻回忆幼时,脑海中最早的记忆便是血光冲天中,满门被屠戮,父母双亲躺在血泊,撑着最后一口气,双目血红,对他说:

“潇轻,记着……!你要永远记着这一幕!”

于是他就当真永远记着了这一幕。

秋雨萧瑟,府邸凋零,池水被鲜血染得通红,紧接着,叛军一剑削平父母面目,模糊难辨。

而后,叛军朝他走来,却并不急于杀他。

好似猫咬耗子。

他们羞辱他,折磨他,用剑一下、一下割破他的腿腕肉骨,享受他的痛苦与喊叫。

直至他视线都模糊不清,眼前影影绰绰出现一人。

身着华服,头戴珠钗,由人搀扶着,慢悠悠地喊:“住手。”

南潇轻那条命,由此悬于一线,未断了。

雍容华贵的女人站在他跟前,从他腿部流出的鲜血弄脏了她的裙摆,于是皱眉,音色中也由此带上些不耐:“不过一个小儿,何至于此,倒让人指摘皇上赶尽杀绝。”

这年,叛军攻入皇城,立新国,灭旧族。

南潇轻原是亲王之子,皇亲国戚,众星捧月,却一朝满门获罪,成了孤零野狗。

新国太后将他带入皇宫,养在身边。

以此作为新皇“宅心仁厚”、“慈悲为怀”的证明。

可谁人又不知他已是檐下狗,逼得余下前朝臣民伏地跪拜,以此重振朝纲。

这年,南潇轻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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