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不经传的天宝干店歇息数日,回去后花费大幅版面来介绍这座神秘的无名小城,并刊登了数张美食照片和年轻主厨的侧脸照片,一时引起驴友轰动,所以才有了今日的热闹局面。
游客多是二十至四十的年轻人,全都骑着自行车,背帆布包挂个相机,有男有女个个活力四射,颇为白舟城增添了几抹亮丽色泽。
也是到这个时候,白舟人才开始关注起天宝干店。
红砖蓝瓦的大院子,里面种满了红白交错的沙漠玫瑰天宝花,房子有二十来间,每张床都足有两米来宽,可并排躺下五六个壮汉。棉被深蓝粗布里子,贴着皮肤略显粗糙但是晒洗的很干净,闻上去有股暖暖的阳光味儿,上三下二共五条,足够应付沙漠的夜间严寒。
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相貌奇丑脸上常年带着沙石割出来的伤疤,似乎因为他收藏很多草药的缘故,所以被称为药罐子。药罐子性格阴沉很少说话,没有客人的时候,经常从猫眼沙漠带些受伤的动物回来救治,虽然左邻右舍都是知根知底的老邻居,却没有人能说得清楚这人的来历。
在还没有上杂志前,药罐子从沙漠带救回来了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皮肤白的跟羊脂玉一样,身后还跟着条寸步不离的小黑狗。
年轻人醒来后就留在店里帮忙,手脚勤快做事也讨人喜欢,药罐子嘴上不说心里却很满意,白天外出门就留他在家看着店,于是后来就有了杂志主编的事。
也是到了这个时候,药罐子才认真询问起这年轻人的来历。
“我叫阿九,这条狗叫祸斗,我们来是找罗兰遗迹的。”年轻人如是说,嘴角微微勾起来露出礼貌的微笑,眼神清澈透亮却无一点笑意。
药罐子晾晒草药的动作顿了下,“传说中的沙漠之城罗兰?”
年轻人点头,“我想去那里看看。”
药罐子皱眉,“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消失的地方,你找它做什么?”
“是先人指示我来的,它一定还在。我在猫眼沙漠的时候,能在空气中感受到它的气息。”
“在又如何?罗兰又被称为鬼域,到那里去的人,没有谁能够活着回来。你这么年轻,应该好好爱惜生命,不要冒这种险!”药罐子话逐渐多了起来,丑陋的脸庞也多了丝难以察觉的激动。
年轻人看着他笑笑,并没有再表态什么。
药罐子道:“你最好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不要再踏入猫眼沙漠,更不要再提什么罗兰!”他很少与人相处,半个月接触下来对这年轻人多了种难以言说的感情。
年轻人依旧弯着眼睛,似乎一直在礼貌的倾听着他的劝告,却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
药罐子抖了下嘴唇,还想要说什么,却听到屋檐下传来两声清脆的叮当响。在干店门口埋着细鱼线,当有客人进入的时候会牵动一连串的生铁片。
那本杂志影响力还真是惊人,前脚才走了几波人居然又有新游客闻风而至。
这次来的是两对情侣,看穿着好像是二十出头的大学生,女孩子看到药罐子后吓了一跳,男孩立刻将她们挡在身后。
“你们好,请问要几间房子?”清脆的声音打破了这种尴尬,年轻人带着他的小黑狗从药罐子身后走出来,一人一狗都出奇的讨喜。
“呀。”没想到会在沙漠里见到这么清秀的大男孩,两个女孩齐声发出惊叹,随即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去。
男孩子连忙道:“四……哦不,两间。”
“请跟我来。”
“那个……价格没有涨吧?不好意思我们来时遇到了小偷,钱包都丢了,身上没剩多少钱……”
“没有,两元每晚每间。”
在年轻人话音落后,四个人全都松了口气。
晚上准备了香软可口的胡萝卜沙葱饼、肥而不腻的手抓羊肉和香浓的骆驼奶茶,充满异域风味儿的食物,却令所有人都吃得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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