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竖起来的头发扎成个马尾,腰带上挂着虎皮,腰间插着匕首挂着小葫芦,一身粗布衣衫挽着袖子,露出一双白皙的手臂。
看他那样子应该是有功夫底子的,可看肩膀看手臂却白白嫩嫩,很像好人家的小孩儿,倒不像是习惯做这种粗活的样子。
目光又落到那头小狼身上,男人打量片刻,猛然瞳孔一缩。
小绿跟着抬起头,目光与男人对上,半响猛然往后退了一步。
“啊,我忘记给你拿衣服了。”亓笙哈哈笑起来,“快把窗户关上,你不冷吗?”
男人看了亓笙一眼,点点头,关上了窗户。
片刻后亓笙将衣服晾好回来了,手里抱了新的衣服。
“我跟前头姐姐借来的,不知道合身不合身。”亓笙将衣服递给他,“大哥哥你身体真结实。”
男人有些尴尬,点点头,将衣服匆匆套上。
是小了一点,但还勉强能穿。
男人道了声谢,又漫不经心地问:“外头那只狼是……?”
“你说小绿?”亓笙笑起来,“它是我一手带大的,放心,不咬人。”
“你亲手带大的?从它出生的时候?”
“啊……那倒不是。”亓笙挠头,“是小时候它自己跑到……咳咳,跑到我们部落附近,被我捡来的。”
男人敏锐地挑起眉,“部落?你不是虎族人?”
“我是……狼族周边一个小部落里的人,我们部落被狼族占掉了,我家也没了,我是逃难来的。”
男人依然板着面孔,仿佛他不会笑一样,“虎族和狼族是死对头,为何逃来这里却不是去龙族?”
“我哪里知道哪儿是哪儿呢。”亓笙说:“那时候到处乱跑,饿得不行了,看到有城就求救了。”
男人点点头表示理解,又道:“我叫……良渊。”
“良渊哥哥,你名字真好听。”亓笙笑眯眯,“我叫亓笙。”
“亓笙。”男人了然地解开了一直皱着的眉头,表情瞬间放松了下来。
原来狼羡在信里提的就是你。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第六十七章 大火
在狼族有这么一个传说,狼族的祖先曾经受狼王恩赐,带他们寻找到了水源和食物,让他们得以存活,从那以后,狼便与狼族人一样接受同等的待遇。他们并不将狼作为动物看待,而是看做并肩战斗的伙伴。
只是时光遥远,如今的狼族人已不再如原先那般尊重狼群,相反的他们自有一套驯服狼的方法,让它们成为了自己的下属、奴隶、可随意使唤、贩卖以及处置年迈或年幼的狼。
他们将年迈的狼杀死,剥下皮毛和牙齿进行装饰,也专门圈养一些幼狼,以得到它们的血肉做成最美味的食物四处兜售。
可哪怕这些事已成为了狼族人的习惯,可有一种狼他们却绝对不会碰,也不敢碰。
那便是狼族族长的狼。不知道为什么,自所有狼族人有记忆以来,族长的狼便与其他的野狼不同,它们个头更大,更聪明也更通人性。
它们常年被养在族长身边,通晓人语,虽不能言却能听懂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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