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在第十回里就病得不轻,她得的是抑郁症。她为什么抑郁?是政治因素使然。她得的也可以说是政治病。所谓“一冬是不相干的,总是过了春分,就可望痊愈了”,第二十六回有关于冯紫英随父亲神武将军冯唐春天去猎场勘察的交代,书里的“月派”总想趁皇帝春狩时“举事”,因此身为“月派”首领“义忠亲王老千岁”女儿的秦可卿,总是春前精神焦虑,能不能见好,全取决于“过了春分”以后的政治形势。红学所的校注本在第十四回后有一条校记,认为秦氏死在春天,但是细读这三回的文字,没有春天的迹象,更像是深秋。凤姐梦见秦氏前,和平儿“拥炉倦绣,早命浓熏绣被”。宝玉听到丧音后,立刻要往宁国府去,贾母说“夜里风大,明早再去不迟”。到了铁槛寺,宝玉、秦钟随凤姐在那里过夜,第二天贾母、王夫人打发人来看望,“又命多穿两件衣服”。到第十六回开头,又交代说秦钟“在郊外受了些风霜”。我的看法与红学所校注者不同,我判定书里所写的秦可卿之死,从季节上来说,是在深秋。
在八十回之内,“月派”的春狩举事,始终没有能正式启动。八十回后,才会写到冯紫英、张友士他们终于孤注一掷。那么,秦可卿为什么死?因为贾元春向皇帝告了密,说出了她本是“义忠亲王老千岁”女儿的真相。皇帝褒奖了元春揭弊不避亲的忠诚(十六回就是暗写这件事),同时,严命秦可卿自尽,但又允许贾家大办丧事,也允许北静王等王公贵族去高规格参与祭奠。总之,皇帝希望这件皇家丑事到此结案,对外遮掩,只当贾家死了个养生堂抱养来的重孙媳妇。
因为曹雪芹把旧稿《风月宝鉴》当中一段故事嵌入进来,构成第十一回和第十二回,第十回秦可卿之病和第十三回秦可卿之死之间的时间逻辑,形成了混乱,所以一般读者乃至一些研究者,都弄不清秦可卿究竟死于什么季节。从文本上看,曹雪芹也确实有些故意地烟云模糊。
我认为如果把第十一回、第十二回取出,那么第十回接续十三回,时间上是可以连贯的。就是秦可卿熬过了那一冬,第二年春分也并没有死,她的家族所属的那个政治利益集团未能在春狩举事,但也暂时未让皇帝发觉。可是她熬过了春却难熬过秋。为什么曹雪芹把秦可卿之死设定在深秋?这就是因为“真事隐去在假语里存”。隐去的真事是什么?就是雍正的暴亡和乾隆的登基。什么时间?雍正十三年(公历1735年)阴历八月。继位的弘历没有马上宣布新的年号,直到差不多四个月后才宣布下一年是乾隆元年。那么新皇帝在忙些什么?他提出“亲亲睦族”的和解政策,抚平皇族内部的政治伤痕,也对几乎所有卷进前朝皇族内部斗争的一般官僚实行大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一位身边受宠的女子向他告密,坦陈自己家曾藏匿了一个废太子的女儿,新皇帝是不会因此去打击那告密女子父母家的,但又一定会要那被藏匿的女子立刻自尽,并依照皇家丑事绝不能外扬的原则,允许用堂皇的丧事形态将此事向一般百姓遮掩起来。我认为《红楼梦》里的这一段故事,其事件原型、人物原型,就取材于真实生活里的曹家。皇帝八月登基,九、十月赐废太子女儿死,正是深秋,写进小说,用了“假语村言”,却也仍然保留了真事的痕迹。为什么秦可卿自尽“合家皆知,无不赞叹”?因为她是皇帝赐死,她肯死,皇帝就大赦贾家,贾家就解脱了。她毅然去死,贾母、贾政、王夫人等能不赞叹吗?
但是小说又写得很复杂诡谲。我们都知道第十三回回目原来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字样,是脂砚斋建议曹雪芹改掉的,并且还让他删去了四、五叶(相当于现在八到十个页码)的相关描写。秦可卿被皇帝赐死,她也肯死,她采取了上吊的方式,如果她是在安排宝玉午睡的那间卧室里上吊,就不算离奇,人们也没什么好疑心的,但如果她死前是跟贾珍生离死别,“淫丧天香楼”(有古本“淫丧”写作“淫上”),这就又出格了。因此曹雪芹就又写了一句“都有些疑心”,这句话没有被删掉,一直保留至今。由于第十一回、第十二回的故事是从《风月宝鉴》里移植过来的,使得关于林如海的生病和死亡时间,在文本里也形成了明显的紊乱。第十二回末尾说林如海是冬底得的病,第十四回跟随贾琏的照儿(通行本都写成昭儿,周汇本取照儿的写法,理由见周先生注解)回来跟凤姐汇报,说“林姑老爷是九月初三巳时没的”,办完丧事后“大约赶年底就回来了”,“叫把大毛衣服带几件去”,这不前后矛盾吗?但是,如果按我上面的思路,把贾瑞的故事抽出去,再梳理一番,那么,也就并不矛盾。第十二回末尾所说的“冬底”和第十四回所说的“年底”,不在一年里,而在两年里。简言之,故事是按这样的时间顺序往下发展的:一年秋天,秦可卿得怪病――此年冬天,秦可卿病情加重――这年冬底,林如海染病――来年春天,秦可卿度过难关,并没有死――又到秋天,且是深秋,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这个秋天的九月初三,林如海病逝。当然,这样在时间流程上没有矛盾了,但林黛玉探父理丧的时间似乎又太长了,差不多是整整去了一年,这也不是很合理。这些不够合榫的地方,如果天假以年,曹雪芹能从容地对全书统稿,是不难解决的。可惜他是那样的不幸,竟刚到四十岁就去世了,真令人怅然扼腕!
第十三回写各路贵族官僚纷纷来为秦可卿上祭,有一句是“又听喝道之声,原来是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一般读者或者评家谁会注意这句?但脂砚斋却郑重地批道:“史小姐湘云消息也。”(各古本句式不一但意思相同。)不断有“红迷”朋友问我:你认为脂砚斋是谁?我的回答是:认同周汝昌先生的考证,要点如下:是女性,姓李,是曹雪芹祖母娘家(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家)跟他同辈的一个表妹;是《红楼梦》里史湘云的原型;经过一番离乱后,曹雪芹和她遇合;他们两人一起经营创作《石头记》(《红楼梦》);一个是“情痴”,一个是“红袖”;一个撰写书稿,一个誊清(实际上是编辑)并加批语;“红袖”会提出大大小小的建议,曹雪芹多半采纳;“红袖”有时也会执笔撰写正文,八十回中某些缺文系她补全;曹雪芹去世后她还活了若干年;她早期写批语用脂砚斋的假名,晚期则用畸笏叟的假名;她当然了解曹雪芹所写的八十回后的内容,但由于“借阅者迷失”,她也无法恢复那些“迷失”了的内容,痛心疾首而又无可奈何;她跟曹雪芹心心相印,契合处甚多,但她毕竟另是一个独立个体,世界观、人生观、审美趣味跟曹雪芹不尽相同,她的批语是十分宝贵的文献资料,但不能把她的观点趣味跟曹雪芹完全划等号。周汝昌先生关于脂砚斋的研究成果很多,《红楼梦新证》里有专章讨论。当然,关于脂砚斋究竟是谁,红学界争论也不小。对于周先生的论证,提出辩驳的理由里最重要的大体上是两条:一、尽管古本中的脂批有不少是女子口吻,但也有一些是男子才能有的口吻;二、脂砚斋和畸笏叟是两个人,称“叟”更不可能是女的。对这两条周先生都有强有力的回应。关于第一条,概言之,古本上的批语虽然基本上是脂砚斋写的,但从若干条前后互相批驳和纠正的批语可以看出,也掺有另外一些能读到母本的人士的零星批语,何况有的“另者”还署了名,如梅溪、立松轩等等;另外,脂砚斋既然并不想“现出真身”,偶尔以男子口气作评也是可能的。关于第二条,概言之,更是故意采取烟云模糊法来瞒蔽真实身份;另外,“笏”是砚的变形,两个署名之间还是有内在联系的。
“真事隐”后以“假语存”
第十六回的故事与第十五回衔接。“一日正是贾政生日”,各古本上这句的差异只是有的“生日”前多个“的”字。书里许多人物的生日都写明是几月几日。贾宝玉的生日虽然没有明写,但通过暗写也逗漏出是四月二十六日。既写贾政生日排宴,何必不把日子写出来呢?为什么使用了“一日”这样含混的写法呢?在分析上三回的时候,我已经点出,这段用“假语”深藏的“真事”,大背景就是雍正暴亡、弘历匆忙登基,时间正是雍正十三年的八月。弘历登基以后,立刻推行了“亲亲睦族”的怀柔政策。于是,就在这个时间段上,大约是九、十月深秋,接续发生了一系列情况。
贾元春的原型向书里“当今”(皇帝)原型弘历告发了秦可卿原型的真实出身。皇帝答应贾元春原型的请求,不去责罚贾府原型曹家,只严厉下令让秦可卿原型自裁。这里要稍微多说几句。清朝皇族家庭无论生男生女,都应到一个叫宗人府的专门机构去登记,并被记载入册。隐匿不报是犯罪。如果废太子在二次被废的混乱中将一个女儿偷运出宫并藏匿在一直交好的内务府官员家庭里,被告发出来后一定不能赦免――死一儆百,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同时也为保持皇家血统的纯洁性。但这样的事情不能让社会上一般人知道,因为有损皇家的脸面。因此,一方面严命那女子自裁,一方面允许被宽免的相关官员家庭若无其事地大办丧事,遮人耳目,是非常必要的。皇帝甚至派出宫里大太监亲与上祭,这样就更能阻止对皇家不利的“谣言”流传。至于参与祭奠的某些皇亲国戚,如北静王原型等,就算他们对真相心知肚明,也不会声张出来,并且心里还会暗暗赞叹新皇帝的政治智慧。有的批评者对我揭秘秦可卿原型真实出身的研究的质疑是:你拿出当年宗人府档案资料来呀,能查到废太子生过那么一个女儿吗?这问题提得很怪,我立论的前提是废太子在被二次废黜前,故意不把这女儿让宗人府知道,将她藏匿到皇族外的家庭,为的是避免从小就一起被囚禁,既然前提如此,怎么能在宗人府的档案里查到呢?
在秦可卿原型确实自裁,表面风光的丧事也已办完,皇帝就通过晋封褒奖领会并积极推行他那怀柔政策的臣属。于是贾元春的原型在宫中地位得到提升。当然,“真事”隐到“假语”中保存嘛,那文字就有了夸张、渲染,也许“真事”不过是从“答应”提升到“常在”,“假语”却说成是“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清朝档案里“答应”、“常在”一般是没有份的,但如果死心眼的人非要到清朝妃嫔的档案里去找曹姓女子,找不到就不肯承认《红楼梦》文本的“真事隐”、“假语存”的独特性,或者用一个“小说就是小说”的空洞逻辑去否定一切对《红楼梦》独特性的揭示,我以为都是胶柱鼓瑟。“小说就是小说”,不错,就跟说“人就是人”一样正确,但人有千差万别,小说创作也是多元存在的。有的小说,完全没有原型,比如奥地利的卡夫卡写《万里长城建造时》,他对中国万里长城完全没有感性体验,他那篇小说就是纯粹的奇思妙想。但是英国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就确实有原型,具有自传性,因此一直有研究者在写有关这本书的原型研究的著作。原型研究有什么用?对于一般读者来说,能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欣赏这样的小说;对于打算从事或已经从事写作的人士来说,能够帮助他们写好把“真事”艺术化,构成好的“假语”文本的小说。
把《红楼梦》第十三回到第十六回的“真事”捋清楚了,对其“假语”也就能完全读通了。第十六回从“一日正是贾政生辰”到“个个面上皆有得意之色,言笑鼎沸不绝”的一段文字,是把“真事”中雍正暴亡、弘历(东宫)登基,以及贾元春原型告密、秦可卿原型自裁后贾元春原型因此地位得到提升这些发生在两三个月里的事情,浓缩起来写,也只能这样“假语村言”。因为除了艺术上的考虑外,还有非艺术性的考虑,就是一定要写却又一定不能惹事,烟云模糊,影影绰绰,点到为止,见“好”就收。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不能明写具体日期,只能含混行文:“一日正是贾政生辰……”不知从旧档案里还能不能查到曹的生辰资料,倘若那也恰是皇家公布雍正薨逝的那一日,就更有意思了。历史上的“真事”是雍正并没有一个生病的过程――倘若众官员得知皇帝染病,那即使是自己到了生日也绝不敢大摆宴席的――他的薨逝是突然宣布的,因此如果那一刻正大摆生日宴席的官员突然被宣招入朝,惊惶失措是必然的。那么第十六回的“假语”写成那样,就完全不奇怪了。“假作真时真亦假”,信然!
周汇本对这一回的文本抠得也很细,值得注意。正文里有贾母、王夫人等“按品大”的描写。周先生加注说:“某清皇室后人力辩绝无此等制度,纯出小说虚为点缀。但金寄水(睿王后裔)所著《王府生活实录》中确有此种情事。”我手头正好有金先生的这本书,中国青年出版社1988年10月第一版,其中第73页叙述当年王府里的辞岁状态:“凡有品级者,无论男女或王府官员,均按其自身的品级穿戴。我家地位最高、身份最尊贵的是我祖母,她头戴‘钿子’,其状如戏曲舞台上肖太后所戴一样。因系孀居,原有的二十四根‘挑杆’只戴一半。内着蟒袍,外套八团四正四行的团龙补褂,胸挂朝珠,手握‘十八子’,足穿‘八分底’云头二色面棉履。伯母和母亲其穿戴与祖母相同,其差异除头戴全副‘挑杆’外,补子也略有区别:伯母是亲王福晋,为两正龙八行龙;母亲乃一品夫人,补子为四爪蟒,其形似龙。着花盆底鞋。”这就是贵族老太太、太太“按品大”的实录。我在1980年前后与金先生有来往,那时他住在一个大杂院里一间进身很小,大约只有十来平米的小房子里,他在那间小屋里挂了个自题的匾――“科头抱膝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保留着老旗人礼数极其周到的特点,不论跟谁对话,总称对方为“您”。我们一起聊过《红楼梦》,他对《红楼梦》不仅熟悉喜爱,还出版过一本章回体的小说《司棋》,题赠给我,我至今珍藏,写得很有意思。
“秦人旧舍”越发过露――秦之孝如何演化为林之孝
这两回在有的古本里还没有分开,有的分开了,但分开的地方不一致,分开以后的回目更是各有千秋。比如:――己卯本、庚辰本没有分开,标“第十七回至第十八回”,回目是“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蒙古王府本、戚序本十七回回目是“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怡红院迷路探曲折(深幽)”,十八回是“庆元宵贾元春归省助情人林黛玉传诗”;――舒序本十七回回目是“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奉旨赐归宁”,第十八回是“隔珠帘父女勉忠勤搦湘管姊弟裁题咏”;――梦觉本、程甲本十七回回目用己卯本的,十八回是“皇恩重元妃省父母 天伦乐宝玉呈才藻”。
周汇本采取分为两回的格式,并从纷纭的回目中选取了现在你看到的这一种,是杨藏本上的,认为比较符合曹雪芹原意。这个回目不说大观园而说会芳园是最合理的,因为贾政带着一群人考察盖好的园子、命令宝玉题咏时,还没有大观园这个名字,更没有怡红院的称谓,那园子是利用府里原有的会芳园扩大改造而成的。
第十七回写试才题咏,到了一处水景,贾政道:“诸公题以何名?”众清客有说“武陵源”的,有主张叫“秦人旧舍”的,这时候宝玉发话了:“这越发过露了。‘秦人旧舍’说避乱之意,如何使得?莫若‘蓼汀花溆’四字。”这段文字我以为非常重要。会芳园原是宁国府的花园,天香楼就在附近,秦可卿曾在那个空间里避乱――避皇族内斗,避“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之乱――此事在十六回后已经了结,哪能再由“秦人旧舍”这样的字样引出新麻烦来呢?故事里的清客们似乎是无意道出,而曹雪芹通过宝玉正色批驳,则是故意再传输给读者一个关于秦可卿真实身份的信息,细心的读者决不要轻易放过。
第十八回元妃看到宝玉试题的匾额,当即表态:“花溆”二字便妥,何必“蓼汀”?元妃见不得“玉”字,我曾写专文分析过,虽然她弟弟和别的亲友里多有取名用“玉”字的,但在那由会芳园(秦人旧舍)改造而成的省亲别墅里巡幸时,她心头还是抹不去秦可卿的阴影。第七回有条脂砚斋批语:“古诗云: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二语便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可见秦可卿“未嫁先名玉”,元春是知道的,一见宝玉题额有“红香绿玉”字样,立刻产生不快联想,改成“怡红快绿”。这说明元春的政治敏感性是非常强的。那么“蓼汀花溆”为什么也觉得扎眼呢?“蓼汀”可谐“了停”的音,“了停”就是“好事终”,“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是“了停”,秦可卿“画梁春尽落香尘”也是“了停”,所以元春一见马上下令抹去。(附带说一下,“春尽”也是“好事终”的意思,不必因有“春”字就死板地理解成事情发生在春天。)我这样细抠“秦”字及与其相关联的词语,有的人士或许会觉得多余。但在第十八回里,“秦”字又一次刺激了我的视神经。这一回交代省亲园子盖得了,各方面的准备工作紧张进行,戏班子小姑娘和小尼姑、小道姑都买齐了,于是有一个仆人来向王夫人汇报一件重要的事,让她决策。这个仆人,所有此前的通行本上,都写的是“林之孝家的”,但任何一种古本都没有“家的”两字,有五种古本写的是“林之孝”,四种古本写的是“秦之孝”。这不能不引起细心读者的思考。红学所校注本的回后校记也承认各本均无“家的”,“今按文意增补”,这种“增补”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笔的,也未必符合曹雪芹写作的原意。
看到后面,读者就会知道贾府里有个大管家叫林之孝,他的妻子则被称为林之孝家的。他们权力不小,但为人很低调,被认为一个天聋,一个地哑。他们有个女儿林红玉,简称小红,却“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的东西”(薛宝钗对她的定性)。林之孝夫妇并没有依仗自己的权势把小红安排到一个最好的位置上,元妃省亲之后,大观园一度空置,他们只把小红安排到怡红院看守空房。后来宝玉进驻怡红院,带来一群丫头,一、二等丫头就不下八九个,小红只是个负责浇花、喂鸟、拢茶炉子的三等丫头。有一回偶然给宝玉倒了杯茶,还遭到地位比她高的丫头的奚落嘲骂。这林之孝夫妇的生存状态,颇有些古怪,跟另一对大管家赖大夫妇相比,真是逊风骚、输文采。
那么,曹雪芹既然后面一再地写到林之孝夫妇,怎么会在十八回这里,却写有个仆人叫秦之孝呢?这个秦之孝如果另是一个角色,那怎么此后又再不出现呢?是笔误吗?是抄书人抄错了吗?各个古本的过录时间不一致,依据的母本不一样,参与过录的人士之间多半互不相干,那怎么会有至少四种古本都写着秦之孝?
另外,在贾府那样的贵族官僚府第里,一般情况下,男仆是不能直接到女主人跟前去汇报请示的,即使有的古本写成了林之孝,也绝无“家的”两个字,书中这样写分明是告诉读者,就是一个拿事的男仆在向王夫人当面汇报请示。这又怎么解释呢?周汇本尊重古本,绝无“按文意增补”“径改”的孟浪做法,于是选择了秦之孝的写法,我以为难能可贵,是努力去复原曹雪芹原笔原意的慎重之举。
我对秦之孝这个名字出现的看法是这样的:曹雪芹最早的构思里,这个仆人就是秦之孝。他在小说里设计了一个秦姓系列。虽然秦可卿的姓秦有被秦业抱养的原因,跟她有关联的人不一定也姓秦,但“秦”谐‘情”的音,贾府因为跟“义忠亲王老千岁”有“情”,所以在“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以后,还因“情”而难以割舍,把相关的角色全设计成姓秦,也就顺理成章了。因此,在早期的文稿里,曹雪芹写出在“秦人旧舍”里“避乱”的,不仅有秦可卿,还有秦之孝一家。当然秦之孝不会是在“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后才来到贾府的,这窝子仆人应该是在“义忠亲王老千岁”没坏事的时候,因为跟贾府交好,被当做礼品赠与贾府的,到贾府就当了大管家。在清朝,贵族家庭之间把仆人当做礼物互赠,是常有的事。那么,秦之孝夫妇带着儿女来到贾府不久,“义忠亲王老千岁”就“坏了事”,后来秦可卿又被皇帝赐死,他们的后台完全崩溃,自然只能低调生存。不过他们跟秦可卿不一样:秦可卿是藏匿性质,属于“私盐”,一旦被告密揭发,就没有活路;他们却属于“官盐”,“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事前将他们赠予贾府,是不犯法的。他们既然已经属于贾府,那么皇帝不惩治贾府,他们也不会因为“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就被连坐。正因为秦之孝夫妇是这样的情况,为遮掩自己的“不洁来历”,就当着外人装聋作哑,秦之孝家的应该已经是个中年妇人,却偏认比她小很多的王熙凤当干妈,这也是为了进一步淡化别人对他们来历的记忆。而小红,在家里难免听到其实既不天聋也不地哑的父母谈往喟叹,因此独她有超出一般人的见识:“俗话说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混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年,各人干各人的去了,谁还认得谁呢?”她不但有见识,也大胆行动,先以伶牙俐齿取得凤姐欢心,攀上了高枝,然后早做出府自过的打算,大胆追求有发展前景的贾芸,终于闯出了自己的一条人生之路。细心的读者会发觉,书里还有一对姓秦的,就是秦显夫妇。秦显家的只得到个在园子角门上夜的差事。第六十一回里,秦之孝家的已经改写成林之孝家的了,但内厨房主管柳家的犯事以后,林之孝家的派去接替她职务的,就是秦显家的,这秦显家的连平儿都不熟悉,林之孝家的偏派她,为什么?不值得深思吗?我认为,曹雪芹原来就是设计了上、中、下几个层次的秦姓人物,以增强“秦人旧舍”的总体氛围。
但是,在写作的过程里,曹雪芹不断调整自己的思路。他可能是逐渐意识到,应该超越政治层面,把自己的小说提升到更高的人类关怀的层面,既然前面已经把秦可卿的“真事”隐藏到“假语”里了,任务已基本完成,没必要再把秦姓系列的人物设计得那么复杂,于是到后面就把秦之孝全改成林之孝了,但相关的生存状态与人际关系,还保留着原来构思的鲜明痕迹。第十八回写秦之孝跟王夫人汇报,内容极其重要,是关于请妙玉入府的事情。过去贵族府第里的女主人,在某些最重要最机密的事情上,也是会让有头脸的、信得过的男仆来当面汇报请示的。妙玉是金陵十二钗中的第六钗,在书中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这段情节里又特别写出,王夫人做主写请帖把妙玉接进大观园,估计这个白纸黑字的帖子在八十回后贾府被抄时会被查抄出来,引出相关的情节。
有的红学专家声色俱厉地批判我,说写小说可以索隐,搞学术是不能索隐的。这话真奇怪。《红楼梦》不就是小说吗?《红楼梦》又不是学术论文。既然写小说可以索隐,那么曹雪芹写的小说《红楼梦》里有索隐的元素,读者、研究者对它索隐,是犯了什么学术王法呢?当然研究《红楼梦》可以有完全不同甚至相反的角度和方法,你不取索隐的方法,却不能禁止别人使用这一方法。何况我的研究虽然从索隐和考证两种研究方法中汲取了营养,其基本方法却是两个:一个是原型研究,一个是文本细读。尤其是文本细读。比如我对第十八回秦之孝写法的诠释,就是文本细读的心得。红学所校注本没有任何古本作依据,只是根据他们的自我判断,就把秦之孝改成林之孝家的,他们的观点、做法难道就不许别人提出异议吗?是他们“离开了文本”,还是我“离开了文本”?动辄把“索隐派”当顶大帽子压人,这很不好。说到底某些人还是线性思维,总觉得红学的发展轨迹一定得是后面否定前面的线性发展模式,考证派否定了索隐派,思想性艺术性分析的文学评论派又否定了考证派,而“《红楼梦》是阶级斗争的教科书”的阐释又超越了文学评论派……其实,事物的发展未必是简单的线性模式,倒很可能是螺旋性向上的复杂模式,在新的语境下,索隐派的某些深层机制被激活,也是很正常的事,犯不上急赤白咧地来宣判人家“非学术”,必欲“批倒批臭”、加以禁绝而后快。“早被否定掉了”也是某些人士的口头禅。文学艺术领域内,学术评价上,“早被否定掉了”只能作为一种现象陈述,而不能作为一种“王法”。像沈从文、张爱玲,你翻翻上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的官方现代文学史以及大学中文系的教材,他们连被批判、作为“反面教员”的资格都没有,是完全被当作不存在的那么一种状态,“早被否定掉了”。但是现在怎么样呢?一提中国现当代文学,沈、张是“言必及”的对象,谁能绕过他们?当然,对他们的评价,特别是对张爱玲的评价,还是有争论的,但你喊一声“早被我们否定掉了”能解决问题吗?
不可不知的几条脂砚斋批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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